两部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发布日期:2019-05-30

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在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试点县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试点县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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