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1

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018年提前下达部分(详见附件),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

附件: 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公立医院改革)提前下达部分分配表





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公立医院改革)提前下达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提前下达资金


北京1280

天津1760

河北34160

山西24800

内蒙古20960

辽宁14080

其中:大连1440

吉林11200

黑龙江19360

上海1520

江苏12880

浙江16160

其中:宁波1680

安徽16880

福建15040

其中:厦门160

江西20560

山东24880

其中:青岛1520

河南28560

湖北17360

湖南22800

广东19120

其中:深圳480

广西19040

海南3840

重庆5760

四川36000

贵州19040

云南28880

西藏17360

陕西21840

甘肃17920

青海10240

宁夏3760

新疆22800

合计52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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