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领航 | 联众医疗获省级企业研究院资质认定,科技实力再升级

发布日期:2017-08-24

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及《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各市、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会议讨论,浙江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和省发改委共同认定联众医疗申报的浙江省联众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科技厅官网公告截图.jpg公示名单.jpg

官方认定结果通知

省级企业研究院依托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大中型企业设立,是企业自行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较高水平的综合性研发机构,申报条件严苛,主攻领域属于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优先支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浙江省联众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在企业现有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在保持原有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大体框架不变的情况下,重点增加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专业方向。

作为企业研究院依托单位——联众医疗,基于对医疗行业发展趋势的前瞻性与敏锐度,领先一步布局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企业已与中国科学院、东南大学、贵州医科大学、美国杜克大学等海内外知名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医合作关系,形成较强的技术储备与人才力量。

浙江省联众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以企业技术战略的智囊团、研究成果的诞生地、未来核心技术的孵化器为定位,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医疗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医疗领域的创新应用。

 此次省级企业研究院的认定,将进一步强化联众医疗的综合创新能力。未来,联众医疗将基于多方渠道资源的信息共享、项目协作,加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力度,从而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的创新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