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文,100个城市医联体建设方案来了!

发布日期:2019-05-24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在设区的地市中遴选推荐,并公布《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100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

到2020年,100个试点城市形成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1、网格化建设城市医联体

每个试点城市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鼓励公共卫生机构参加,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原则上,医联体网格不要跨医保统筹区域。

2、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

牵头医院要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3、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

医联体牵头医院并不一定是综合医院,《方案》强调,要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另外,在医联体内部考核时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确保按中医医院特点和实际考核中医医院。

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

积极推进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引导医联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在医联体内同一次住院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群众基层就医。

5、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6、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医联体在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编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联体自主分配,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7、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

医联体内部用药目录不一致,给双向转诊、上下联通过程带来阻碍,因此《方案》规定要建立医联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加强牵头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强化药品供应管理和短缺药品监测应对,逐步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8、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

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由对单一医疗机构考核转变为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

9、逐步实现医联体内部“五统一”

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统筹医联体内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

10、共享医疗资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鼓励由牵头医院设置或者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联体内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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